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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一”“端午”期间 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30 17:28:12 阅读量:810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燕郊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2021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社会环境,现就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压实正风肃纪主体责任。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当前正值全面推进换届工作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一时期正风肃纪工作十分重要、意义重大。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正风肃纪,严守换届纪律,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要把加强“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早教育、早提醒、早警示,督促各级党员干部特别“一把手”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发挥好“头雁”作用,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教育、管理和监督好配偶及子女,自觉把廉洁从政各项纪律规定和作风建设要求落到实处,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文明过节。

二、持续严明廉洁自律铁规禁令。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关于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落实好“十四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借庆祝建党100周年名义进行商业炒作和营销以及违法违规制售纪念币、纪念章、纪念品,

销售“特供”“专供”产品,或违规搞各种集资、募捐、收费摊派等活动;严禁在公务接待、食堂就餐、私人消费中发生餐饮浪费行为;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或接受可能影响正常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收送节礼、谋取私利;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带彩娱乐及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违反外出请示报备、值班值守有关规定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震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把日常监督、巡察监督与执纪执法、追责问责衔接起来,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持续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和查处问责力度,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突出“关键少数”,着力发现和查处违规收送节礼、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节假日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特别是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着力发现和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购物卡券、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着力发现和查处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以及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强与财政、审计、公安、税务等部门协调沟通,构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合力查证等有效机制,拓宽查纠路径,提高发现问题能力。要强化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以查处促监督,以问责促落实,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格“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问责。

“五一”“端午”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集中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的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群众反映、舆论曝光的“四风”问题线索,将迅速核查处置,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执纪、通报曝光、绝不姑息。


 中共三河市纪委

                                 三河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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