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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三河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三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3-31 10:33:17 阅读量:2103


——狄文阁同志在中国共产党三河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3月

狄文阁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三河市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廊坊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要求,总结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刚才,市委书记韩占山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为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以来,三河市纪委监委在廊坊市纪委监委和三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承担“两个维护”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推动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三河市委提出的“挺进三十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三河”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坚强的纪律和法律保障。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夯实管党治党责任。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纪委全会精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纪检监察机关各监督室工作人员分别参加各室所联系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及时纠正了部分单位部门民主生活会出现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二是层层传导责任。制定了《中共三河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 --2022年)》、《2018年巡察工作计划》、《巡察工作流程图》模板。完成了市委第二轮和第三轮共22个单位的巡察工作,组织个别谈话609人次,先后发现党的建设等各类问题380条,问题线索98条。三是严格街道社区村“两委”换届廉政审查。全市10个乡镇、4个街道提名推荐的社区和村“两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开展廉政审查8201人次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占地、工作失职失责、乱发津补贴等问题线索1104件,涉及1105本委共立案调查19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7人次,其它问题线索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二)强化监督检查,“两个责任”有效落实。一是严格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关于纪律检查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实施办法》等党内监督制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达197人,其中采取诫勉谈话41人,批评教育51人,其它组织处理105人二是强化督导考核。将全市所有科级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纳入2018年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化了考核标准和办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强化派驻监督“前哨”监督作用。出台制定了《政法委纪工委工作职责》、《纪工委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收到信访件14件,查结8件。其中1名干警被通报批评,3名干警被立案审查。四是强化平台建设,有效监督制约“微小权力”。将阳光村务与小微权力防控相结合,建立了阳光村务微权监管平台。我市监管平台的建设和运用的典型经验,得到时任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董云鹏的高度评价。五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1+N”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按照市委《关于全面落实“1+N”决策部署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除了做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深化扫黑除恶惩腐扫伞专项斗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执纪问责的牵头工作外,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监督冬季清洁安全取暖、植树造林、水资源和东部矿山综合治理、“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等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确保了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地生根。

(三)强化纪律审查,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巩固。一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18年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09件。立结案213件,党纪处分干部211人,其中科级干部31人。办理廊坊市纪委指定管辖案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77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52%、37%、5%、6%。二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2次,成员单位之间相互移送案件线索57件,重点查处了公安局辅警许某直接参与型“保护伞”一案。三是突出重点,集中查办。组织本委精干力量对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廊坊巡察、省市重点工作大督查交办的65件问题线索进行了集中查办,给予56人党纪政务处分其中科级干部16。分别给予54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四是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组成10个督导组分别对全市10个乡镇的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帮扶干部入村入户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各类问题192人次,并责令限期整改。在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中,受理问题线索15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7人,其它组织处理9人。重点查处了民政局扶贫办主任刘某长期留置33万元精准扶贫款案,对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处理并在全市通报曝光。查处了段甲岭镇宣传委员尹某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损害残疾人利益和市残联工作人员贺某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案,对尹某和贺某分别给予了党纪处分。

(四)保持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高压态势,社会和谐稳定和我党执政基础进一步筑牢。一是加强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制定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协作配合有关问题的通知》、《纪检监察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研判和“保护伞”认定工作机制》等文件,与政法委、公安机关建立了协调联动“五项机制”双向移送问题线索24件。二是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科学研判处置对2015年以来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进行线索大起底,受理和查结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扫黑办、转办问题线索40件(次),受理登记省、市和本级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9件(次),领导小组对每件问题线索进行了深层次剖析,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追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在惩腐打伞专项工作中,对19件被省公安厅认定为恶势力集团(团伙)和恶势力性质的犯罪案件进行了专项审查。专项行动以来共审查调查42人次,立案审查10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32人,认定恶势力保护伞4人,其中对9名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党组织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我委在惩腐打伞中敢于担当、严格追责问责、举一反三扩大战果以及标本兼治抓源头防控的经验做法得到了廊坊市纪委监委和上级扫黑办的充分肯定。

(五)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实行“四个不固定”的工作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66件,给予党处分8人,组织处理3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二是狠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将发生在窗口“三难”、行业“三乱”、办事“三推”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作为专项治理重点。开展明察暗访34次,发现问题23个,提出意见建议12条,问责13人,追责9人。三是开展正反教育。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廊坊“纪检监察网上课堂”学习,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暨观看现代反腐京剧《脚印》,并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赴廊坊法制宣教中心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30余场次,组织廉政戏院下农村活动80场。

(六)强力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改革工作顺利完成。一是党委抓牢主体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市委常委会对改革的相关方案和实施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廊坊市委常委、三河市委书记韩占山、市长刘连杰多次听取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亲自到一线选址,审定新办公大楼筹建方案。并斥资3800余万元用于纪委监委和乡镇纪委的软硬件建设。建立了高标准的温馨谈话室、普通谈话室、询问室、讯问室、医务室、接待室、设备室、监控室研判中心和指挥中心,软硬件的改善为纪检监察机关高效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稳妥推进,积极做好人员转隶和工作融合。市纪委主要领导主动与涉改人员谈心,及时了解涉改人员思想动态,最终落实市检察院划编制17人,转隶人员12及时将熟悉职务犯罪调查和诉讼业务的人员分别充实到审查调查和审理业务部门、最大限度地做到了人员和工作的深度融合。三是精心组织,顺利完成机构组建。按照组建方案内设机构总数由17个增加到20个,监督执纪部门的机构数、人员编制数占总数比均达到70%以上。在市人大六届二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监察委员会主任,根据监委主任提名,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了副主任1名监委委员3名,三河市监察委员会班子正式组建。四是规范程序,做好检察院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市纪委与市检察院积极沟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问题线索移交工作,纪委监委合署后共接收检察机关移交线索3件,并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展开了调查。五是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出台制定了《关于开发区(园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干部管理、工作保障机制,市委主要领导已原则同意

(七)深入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一是抓好基础工作,确保开局起步到位。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发了《三河市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能组。二是对照问题清单,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2016年、2017年涉及整改领域的4082个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除了有的村街三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违规进人等2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外,其它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对于2018年以来新发现的185个问题限期整改完成。三是抓好工作部署,确保主体责任到位。市委书记、市长任整改“回头看”领导小组组长,签批意见24次,召开调度会议、推进会议5次,10次对上级交办的重要问责案件作出批示。市委书记、市长、纪委书记分别对违规经商办企业、项目落地难等“零报告”牵头单位进行了约谈,督促其认真开展自查。四是抓好责任追究,确保追责问责到位。在专项治理活动中,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较多和较严重的实行严格问责,共给予党纪处分164人,组织处理218人,行政处分7人,政务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八)强化自身建设,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制定出台了《三河市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办公会议规则》、《三河市纪委常委会、三河市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加强和规范了纪委常委会和市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督查方案》和《纪委监察委机关干部职工请假制度》。开展为期一年的作风纪律整顿,1名副科级纪检监察干部被给予诫勉谈话。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理论政治水平。开辟“同心共筑中国梦,不忘初心颂党恩”专栏4期,组织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利用专栏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发表体会文章10余篇,诗词6首,歌曲3首。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执纪监督业务科室负责人分别参加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市法院业务骨干围绕法律知识、党章党纪党规、审查调查等内容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专题辅导培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少数公职人员不正确履职,工作中滥用职权,给国家公共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部分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单位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四风”还存在着应付、观望心理,甚至出现搞变通、打擦边球的现象少数单位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一些单位得不到有效贯彻落实。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运用不够娴熟,把握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等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聆听时代声音、回答时代课题、走在时代前列。做好今年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廊坊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安排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实现市委提出的“挺进三十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三河”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和法律,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结合三河市实际,今年我们将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学习教育,在强化思想武装上要有新成效。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并以习近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指导全市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和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落地见效。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学习教育中的形式主义,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忠诚履行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扎实履职尽责,在党的政治建设上要有新作为。加大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章和党内法规及上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各种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聚焦“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本市查处的典型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常态化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坚决抵制和反对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强化监督职责,在作风建设上要有新举措。紧紧围绕“1+N”重点任务和市委提出的“三大定位”,“三项活动”以及协同发展、转型升级、改革创新、生态建设、城乡统筹、民生改善、社会治理、思想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市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转变监督方式,进一步摸清监督和监察对象底数,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常委会成员的监督。用好巡察利剑,聚焦重点领域,运用巡察成果。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强化派驻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派驻干部的监督执纪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赋予相应监察职能。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监督作用,提高监督效能。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严管和厚爱结合起来,在早发现上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提高发现违纪问题的能力;精准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在谈话函询上深化,防止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持续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严肃查处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解决作风顽疾,紧盯“四风”新动向,对作风问题露头就打,形成通报曝光常态机制,形成持续震慑。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四)创新纪检监察体制,在治理效能上要有新提升。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和“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全市各镇(区、街道)和市直单位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照市委批准的《关于开发区(园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和国家机构改革统一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进一步延伸。

(五)找准政治定位,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上要有新效应。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巡视工作规划和市委巡察工作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持续”要求不断深化政治巡察,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做好巡察监督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研究建立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绩效评估制度,加大巡视巡察问题线索的日常监督和整改工作的问责力度,坚决维护巡视巡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巡察机构组织建设,加强巡察队伍建设,落实巡察工作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持续保持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在纪律审查上要有新突破。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要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监督,加大生态环保、国土、房地产等领域反腐力度,严查重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严格落实《廊坊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办法》监督执纪问责办法,对破坏新型政商关系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为企业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不断巩固和深化“亲”“清”政商关系。充分运用查处的典型案件,用好反面教材,加大曝光力度,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严格落实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案件查办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七)立足以人为本,在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建设上要有新实效。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农村教育救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低保、医疗救助、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人防系统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易地建设费征收、违规出租人防工程等方面存在的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对人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不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推动人防部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构建清正廉洁的长效机制。加大力度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挖“保护伞”,深化“一案三查”,按照省纪委确定的“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工作方法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绝不姑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强化自我监督,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要有新气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深入学习党史。培养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职业品德,坚持铁面执纪,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水平、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打造纪法皆通的“专才”和“通才”。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坚持刀刃向内,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内控机制建设,对打听案情、以案谋私、执纪违纪等行为坚决查处,对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调离纪检监察岗位,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努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进入新时代,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胜利,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廊坊市纪委监委三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奋进,为实现市委提出的“挺进三十强全面达小康奋力开创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三河新局面”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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