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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广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问责

来源:廊坊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7-10-17 11:03:35 阅读量:816

刘广营身为中共党员,以外出培训之名到昆明、大理、丽江等地景点旅游并将其往返机票2300元、与他人共同产生的住宿费用4650元在单位报销;借到苏州、常州考察之机到拙政园等景点旅游;借到武汉培训之机到三峡等景点旅游,其行为构成违纪,同时其分管科室4名同志也出现公款旅游、借考察培训之机旅游等问题,刘广营对此负领导责任,2017年9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刘广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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